2005年10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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鄞州广电站站长“触电”获刑
范宏雷

 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广电站站长王某因受贿、贪污,昨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,受贿所得上缴国库。2001年至今,王某利用担任广电站站长职务之便,先后数次收受3家公司业主为取得电视器材采购业务而贿赂的2万余元。据悉,今年下半年,被鄞州法院以受贿罪、贪污罪判处刑罚的乡镇广电站站长已有4人。